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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在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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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研究所2020年博士少干计划考生复试安排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心理研究所2020年秋季入学少数民族计划博士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心理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指导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

(二)心理所成立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复试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复试考核小组由心理所招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四)复试全程受心理所纪检监察委员会监督指导。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受疫情影响,为确保复试的顺利进行,心理研究所2020年博士少干计划考生复试工作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确认声音和视频画面能正常开启,通过点击左下角的“解除静音”开启声音,点击“开启视频”就能在会议界面中看到你,考生需要保证在进入面试会议室时全程开启声音及摄像头。

7月10日上午8:30-9:00,考生须登录测试连线效果。测试过程中考生向工作人员复核报考导师,并展示本人身份证和签好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应届生需展示学生证,往届生需展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测试所用会议号码和测试顺序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二)7月10日上午9:00-11:00综合面试。每人面试时间约40分钟,包含三个环节:

1、英语能力考核,15分钟。

2、科研工作考核,10分钟。

3、专业基础和专业能力考核,15分钟。

(三)复试所需硬件设备及条件。

1、考生复试场所应为光线充足均匀、安静无干扰的独立空间,网络状况良好。复试进行时,空间中只能有考生一人在场,且不会有其他人突然闯入情况发生,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2、每位考生应准备至少两部有摄像功能的设备。其中一部设备应为电脑,面对考生,用于和考官视频以及展示PPT。另一部可以是电脑、手机或其他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面试现场,画面中须包含考生和面试视频屏幕,第二部设备要设置静音。

3、面试过程中网络信号不畅时,如视频画面可以显示,工作人员将拨通考生电话继续面试,该通话设备不得占用侧后方摄像镜头。如视频画面无法显示,则暂缓该生面试,待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继续面试。

四、复试时间和内容安排

(一)英语能力考核

1、考核方式:PPT汇报。

2、要求及内容:学生工作处将提前两天将3篇英文文献发给考生,请学生自行选择其中1篇进行阅读、梳理,并准备10分钟的英文文献汇报PPT。用英文汇报10分钟,用英文回答问题5分钟。

3、考核时长:15分钟。

(二)科研工作考核

1、考核方式:PPT汇报。

2、要求及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已有科研工作介绍、研究兴趣及对拟开展博士研究工作的设想。准备10分钟PPT。

3、考核时长:10分钟。

(三)专业基础和专业能力考核

1、考核方式:专业问答。

2、要求及内容: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度和专业能力,即对本领域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3、考核时长:15分钟。

五、准备工作

(一)请于7月8日前,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并亲笔签字,扫描或拍照后将电子版发送至yanjsb@psych.ac.cn。同时请在邮件中提供一个手机号码,面试网络信号不畅时通话使用。

(二)复试测试环节设置综合素质评测环节,具体测试方式请考生查收微信群通知。

(三)请于复试测试时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查验:

1、身份证;

2、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

3、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签好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四)预计复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心理所官网发布拟录取名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7月20日前,请将以下材料原件邮寄至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学生工作处:

1、政审表原件一份(加盖出具材料单位党组织公章,见附件2);

2、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定向协议书。

请将材料用顺丰快递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学生工作处申琳 收 010-64888628。如未按要求邮寄材料,或政审、体检结果不合格,录取结果无效。

六、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在英语能力、科研工作、专业基础和专业能力三方面的表现评分,每项满分100分,并按权重计算,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外语能力、科研工作、专业基础和专业能力分别占总成绩权重的30%、30%、40%。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基础和专业能力、科研工作、外语能力的顺序,依次比较单项得分。

(二)英语能力、科研工作、专业基础和专业能力三项成绩中,任何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心理研究所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七、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10-64879520(心理所纪检办公室)

(二)所纪检部门对复试进行监督。考生对结果如有异议,应于结果公布后一星期内提出复议申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请后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于一周内给予考生答复。若再有异议,按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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